2020年度昔陽縣選調昔陽籍在外公職人員回鄉工作公告
為拓寬人才引進渠道,吸引昔陽籍在外公職人員回報家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社會開展選調昔陽籍在外公職人員回鄉工作(以下簡稱“回鄉工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回鄉工程"實施對象
1.昔陽籍在外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在冊人員(包括公務員、參照公務員、事業人員)。
2.直系親屬、配偶在昔陽工作、生活,本人為外地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
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
(二)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具備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急需緊缺人才、中級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學歷可放寬到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可放寬到40周歲。
(三)符合擬任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和身體條件,且自愿服從工作安排。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
1.存在被立案審查或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的人員;
2.試用期未滿或其它原因尚未轉正的;
3.任職時間未達***服務年限的;
4.原單位不同意調動的;
5.干部檔案存疑的;
6.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職位安排
本次“回鄉工程”由中共昔陽縣委發起,實施對象原則上安排到相應單位工作,如出現編制、崗位、專業等不能滿足需求時,需服從組織人事部門的分配。
四、其他要求
1.凡有意愿且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參加報名,并填寫《“回鄉”人員登記表》,同時持畢業證、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組織人事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2.未在規定時間內登記或登記后不能按要求商調個人檔案及人事編制、工資、社保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3.本次選調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確定***對象、組織***、確定選調對象、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的程序進行(部分事業人員手續調動需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批準)。
登記時間:8月12日至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節假日除外)。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其他未盡事宜,由中共昔陽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部門:中共昔陽縣委組織部
地址:昔陽縣新政府大樓523室
聯系電話:0354-4122401
事業單位人員登記部門:昔陽縣人社局
地址: 昔陽縣人社大樓
聯系電話:0354-38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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