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陽市關于實施2020年度“人才回引工程”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推動汾陽市高質量發展全方位崛起,根據《汾陽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辦法(試行)》精神,現面向全社會實施2020年度“人才回引工程”。公告如下:
一、實施對象
1.汾陽籍在外地工作的公務員;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在汾陽工作或定居,本人在外地工作的公務員。
2.汾陽籍在外地工作的教師、醫療專業技術在編在崗人員;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在汾陽工作或定居,本人在外地工作的教師、醫療專業技術在編在崗人員。
二、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年齡一般在40周歲及以下,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和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可放寬至45周歲。
3.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有任職和***服務年限的應達到***年限。
4.進入行政機關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具備公務員身份,且是已登記備案的科級以下人員(不含科級)。
5.教師應具有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書;醫療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醫、藥、護、技類從業資格證書。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引進:所在單位或相關部門不同意調出的人員;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受過公安機關行政處罰、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正在調查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紀律審查的人員。
三、安排原則
1.編制空缺原則。
2.對口安置原則。
3.服從組織調整原則。
四、工作程序
(一)網上報名
符合條件且有意向回汾陽工作的人員,可登錄汾陽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填寫《汾陽市“人才回引工程”報名表》,同相關證件掃描件一并發送到報名郵箱。公務員發送至fysrchygc@163.com;教師、醫療專業技術人員發送至fyrchy@163.com。報名資料務必真實、準確,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報名資格。
1.公務員須提供以下證件:
①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主頁和本人頁);
②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
③結婚證,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的戶口簿。
2.教師須提供以下證件:
①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主頁和本人頁);
②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③教師資格證;
④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證;
⑤結婚證,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的戶口簿;
⑥聘用合同。
3.醫療專業技術人員須提供以下證件:
①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主頁和本人頁);
②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③醫、藥、護、技類從業資格證書;
④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證;
⑤結婚證,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的戶口簿;
⑥聘用合同。
(二)資格審查
公務員由市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審查;教師、醫療專業技術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會同市教育科技局、市衛生健康和體育局進行資格審查。
(三)***測試
相關單位組成***組,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等進行***測試,并對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核。
(四)體檢
統一組織***測試合格人員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費用自理。
(五)公示
根據資格審查、***測試、體檢等綜合情況,領導組研究后提出擬引進人員名單,在汾陽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六)調動審批
1.公務員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到相應單位工作;
2.教師、醫療專業技術人員對口安排到相應單位工作;
3.引進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視為放棄引進資格;
4.引進人員調入汾陽后,必須在用人單位服務滿5年,期間不得調出用人單位。
本方案由汾陽市“人才回引工程”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公務員) 0358-7332235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師、醫療專業技術人員) 0358-7333324
附件: 汾陽市“人才回引工程”報名表.docx
汾陽市“人才回引工程”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