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第1號)
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按照有關規定,經黎城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報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環節全程公開,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選崗、聘用的程序進行。本次招聘工作主要面向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2018年、2019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視同為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
二、招聘名額、崗位
本次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0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其中全額事業編制人員73名,差額事業(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編制人員27名;專業技術崗位人員93名,管理崗位人員7名。具體招聘名額和崗位詳見《黎城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三、報名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敢于吃苦,公正無私,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3.具有較強的法制意識,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4.根據有關政策規定,本次公開招聘設置2個崗位(24號、25號)作為“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用于招聘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到2020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取得《考核合格證書》的人員,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仍在職的人員,退役軍人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5.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0〕30號)要求,在衛生系統設置3個崗位(38號、39號、56號)用于定向招聘參加黎城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工作、表現突出的編制外聘用醫務人員,在鄉鎮事業單位設置2個崗位(59號、60號)作為“村(社區)干部專門崗位”,用于招聘到2020年底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在職村(社區)黨組織成員、村(居)委會成員(不含機關事業單位選派任職人員);
6.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文件要求,對教師崗位和護士崗位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相應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即可報名,聘用后應在1年內取得相應資格,否則依規解聘;
7.按照《長治市深化基礎教育改革十大行動的通知》(長辦發﹝2020﹞35號)相關精神,教育系統教師崗位原則按男女1:1比例設崗,分別擇優聘用;
8.學歷、年齡等具體資格條件詳見《黎城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9.專業分類參照公務員報考專業設置分類指導目錄;
10.本次公開招聘認定年齡以報名第一天為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試用期、服務期內的公務員(參公管理事業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已有工作單位但單位不同意報考(未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的人員不得報考;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中專升大專學生、大專升本科學生、本科升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現役軍人不得報考;
4.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5.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考;
6.在各類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或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被處罰不滿一年(以處罰依據的時間為準)的人員,均不得報考;
7.符合“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名條件的考生如已錄用為公務員、參公管理事業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8.在原單位出現過重大醫療事故或被吊銷醫師執照的人員不得報考;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不得報考。
四、報名辦法
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網址:http://lc.bmren.cn。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提交報名申請及有關材料
考生可在2020年8月17日8:00至2020年8月21日17:00期間注冊登錄報名網站,仔細閱讀《考生誠信承諾書》,提交報名申請,填寫《黎城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填寫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考生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考生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并上傳本人紅底證件電子照片。照片要求:1.不著制服等暗示考生個人身份、信息的服飾;2.格式為jpg;3.文件大小為20KB以下;4.女士發式以簡練為準,劉海不得超過眉毛。
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所學專業必須符合所報崗位的專業要求)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
考生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不全、有誤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
(二)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考生可在提交報考申請后次日至2020年8月22日11:00前,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也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它崗位;2020年8月22日11:00網上報名結束。
報名結束后,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一般應達到3:1。
本次醫療衛生機構招聘的專業技術崗位(除26號、33號、34號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即只要有人報名即可開考,但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面試環節。
若報考人數達不到比例要求,經招聘領導組批準按要求取消或核減該招聘崗位,并調劑到其他崗位使用:其中分男、女的教師崗位在本崗位內部調劑,因取消而調劑并入后的崗位不再受性別比例限制,無需考生重新改報;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24號、25號崗位并入23號崗位;村(社區)干部專門崗位59號并入58號崗位,60號并入61號崗位;其余崗位調劑另行公告。
考生所報崗位被取消的,可改報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崗位。具體核減、取消、調劑崗位招聘名額情況及改報時間,在原發布招聘信息網站公告。
考生報考崗位被取消后,未改報其他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
(三)網上繳費
參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規定交納報名考試費。所有崗位報名考試費:金額100元。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政策。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縣級扶貧部門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享受***生活保障的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在2020年8月21日17:00前到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黎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5室)核實確認后,可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需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于2020年8月22日11:00前進行網上繳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準考證打印和領取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定繳納費用的考生,請登錄報名網址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公告。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招聘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五、考試
考試以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試考生的整體素質、職業道德、業務水平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知識和能力。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兩個科目,雙百分制計分。
(1)教育系統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基礎知識”;
(2)衛生系統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
(3)其余崗位(含衛生系統26號、33號、34號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等;
“教育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師法、教師職業道德(師德師風)等;
“醫學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生物化學、人體解剖學、生理學、藥理學、病理學和診斷學等;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內容為言語理解、邏輯判斷、資料分析等。
2.筆試成績計算
教育、衛生系統崗位按照“公共基礎知識”×40%+“專業基礎知識”×60%計算;其余崗位(含衛生系統26號、33號、34號崗位)按照“公共基礎知識”×5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50%計算。
3.筆試時間、地點
考生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筆試時間、考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與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筆試成績可上網查詢,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考生的學歷、專業、年齡、執業資格等報考條件重新進行審查。
資格復審嚴格執行審查簽字記錄制度,確保資格審查客觀、嚴謹、公正。資格復審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另行公告。
根據各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名額1∶3的比例分別確定面試資格復審對象。同一崗位***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該崗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考生與招聘名額不達3﹕1時,可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對象,但筆試成績不達***合格分數線(60分)的不得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1.復審考生須攜帶準考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及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各類證明統一使用A4紙):
(1)報名人員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人事檔案管理(托管)部門證明(應屆畢業生)各1份。《黎城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要求有執業資格證或其他資格證件的還需提供相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學籍證明應包括學歷、學位、學制、專業、畢業時間等),原件須在***環節提供并進行審核;
(2)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企業工作的提供所在企業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提供本單位及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考生需提供服務期滿有效合格證或相應服務基層主管部門蓋章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由省教育廳審核蓋章,“三支一扶”計劃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審核蓋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由團省委審核蓋章,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農技特崗人員”由市、縣兩級農業部門審核蓋章。
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需提供退伍證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需提供服務所在地縣級以上人社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抗擊疫情專門崗位的編制外聘用醫務人員,需提供黎城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村(社區)黨組織成員、村(居)委會成員報考服務基層崗位的,由鄉鎮和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相關工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有權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對資格復審結果是否合格由復審機構提出意見,合格的發給《面試通知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3.遞補原則:資格復審開始前,取得復審資格的考生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要求比例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要求比例依次遞補,但筆試成績不達***合格分數線(60分)的不可遞補;資格復審不足1﹕3的且無法遞補的崗位按通過復審的實有人數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面試之前,若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進行遞補,按實有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資格復審之后的環節均不再遞補。
(三)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者,進入面試。
面試方式:教育系統面試方式為講課,其它均為結構化面試方式。
面試重點測試考生的分析理解、邏輯思維、臨場應變、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能力和專業水平及實際操作能力。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實行百分制計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及以上,否則不可進入體檢環節。
考生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及《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四)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的綜合成績按以下比例計算(保留兩位小數):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筆試成績再出現并列時,加試一場面試,考生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序。各崗位考生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六、體檢
將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
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放棄體檢及聘用資格。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在另一家同級別或更高級別醫療機構組織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如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對復檢結果仍有疑議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進行會診,作出***終結論。
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考生自理,體檢時考生需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及《面試通知書》。
七、***考核
綜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獎懲等情況,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需在***考核時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公示、選崗、聘用
(一)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經公開招聘領導組審定后,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在黎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sxlc.gov.cn/)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可直接向縣公開招聘領導組反映。經查屬實的,取消擬聘人員資格,其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二)選崗及聘用
公示無異議,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擬聘人員,不區分性別,按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崗確定聘用單位。
擬聘人員按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辦理相關手續;不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試用期包含在服務期內)。服務期內不允許工作調動,其中衛生系統聘用人員規培期不在服務期內。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從公示期滿次日起計算)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非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由主管部門負責考核,考核合格即辦理相關手續,享受相應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衛生系統聘用人員,護理類崗位須按規定在一年內取得執業資格證,其余崗位上崗后5年內須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否則不再聘用。
教育系統聘用人員,須在1年內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不再聘用。
九、注意事項
1.《黎城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第一次公告)通過黎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sxlc.gov.cn/)向社會發布。
2.網上打印準考證、筆試、筆試成績查詢、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間和地點,將通過黎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sxlc.gov.cn/)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按時參加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3.設立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355-8595562
十、紀律與監督
1.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凡具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者,本人應當申請回避,或者由公開招聘領導組決定其回避。
2.嚴明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的違規違紀行為記入檔案、追究責任。考生應對自己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將取消應聘資格,若該考生已通過考試等環節成為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人事關系和聘用合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并調整工作崗位。
3.設立招聘監督電話:
黎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55—6565100
對群眾的檢舉、申訴和控告,監督組負責核查,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紀律的行為一律嚴肅查處。
十一、本方案由黎城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領導組研究決定。
特別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及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
黎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