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縣2020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縣幼師隊伍師資力量,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名幼兒教師,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正、有序的進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要求的2020年前(含2020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或全日制大專幼兒師范院校相關幼教專業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數量、條件
(一)招聘崗位、數量
具體崗位、數量詳見《交城縣2020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表》(附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取得幼教、學前教育教師資格證;
根據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要求,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高校畢業生在取得職業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不宜獨立承擔一門課的講授任務或幼兒園帶班任務。
6.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89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7.只限交城縣戶籍人員報考(含畢業后未遷出學校轄區派出所的交城籍生源畢業生)。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以上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特殊單獨規定外,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0年7月31日9:00至2020年8月3日18:30。(上午:9:00—12:00 下午15:30—18:30)
2、報名提交材料
報考人員提前填寫打印《報名登記表》1份并按要求粘貼照片。同時攜帶畢業證(2020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畢業證的,需要提供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認證表)各1份、與《報名登記表》所貼照片相同的近期1寸紅底免冠彩照3張(粘貼于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下方空白處,另外提供同底電子版照片一張,要求jpg格式并以“姓名+身份證號”命名),U盤提供。
3、報名地點:交城縣人社局(天寧街縣醫院西)
4、報考人數要求:本次考試要求報考人數達到計劃聘用人數的3倍以上。若報考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達不到3:1的,要相應核減聘用計劃,使報考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達到3:1。
5、報考注意事項: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如考生所學專業出現與崗位要求專業不一致而出現歧義的,提請招聘領導組研究確定是否可報。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任何一個環節發現考生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條件或因身體等原因不能擔任本崗位職責的,均可取消聘用資格。
6、準考證發放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筆試
筆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進行。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科目為幼兒教育教學理論(分值為25分)、幼教教學大綱要求的相關專業知識(分值為50分)和公共基礎知識(分值為25分)。一卷共計100分(占總成績的60%)。
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6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人選的確定
縣招聘領導組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聘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一并進行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攜本人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復審。如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確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則取消其面試資格。報考人員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從筆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本環節只遞補一次)。
(四)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進行,采取說課形式面試,主要考察應試人員適應報考崗位的基本素質、能力和儀表舉止等。面試采取百分制(占總成績的40%)當場評分,當場公布成績,并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
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包括70分,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否則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等環節。
3、成績查詢
見公告
4、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實行百分制。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全部結束后,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以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分數一樣,就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加試一場面試,按面試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工作結束后,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考察。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
考察結束后,對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提出,經查實確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聘用
1、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會同主管部門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確定崗位。
具體辦法為:
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自主選擇學校。如出現總成績并列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選崗順序;若筆試成績仍相同時,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綜合考察結果確定。
2、主管部門及聘用單位和確定崗位的聘用人員,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聘用人員與所在幼兒園先簽訂1年試用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經雙方同意,續簽3年合同。考核不合格者,所在幼兒園不再與其簽訂合同。
在聘用手續辦理后放棄聘用資格的,出現空缺,不再遞補。
四、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待遇參照我縣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執行,聘用人員不納入我縣事業編制。
五、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交城縣教育科技局或交城縣人社局。
咨詢電話:交城縣教科局18735896801、0358-3522461
監督電話:交城縣人社局0358-3552699
咨詢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六、其他
為扎實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考試聘用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項如下:
1、考生報名時,應當主動出示手機健康碼綠碼及“疫情防控行程卡”,并提前截屏打印,隨報名表一同提交,無法提供的,不得進入報名現場。
2、考生可通過國務院官方網站或微信客戶端“疫情風險等級查詢”動態了解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信息,查詢國務院客戶端“疫情防控行程卡”了解考生14天內旅居史信息。從中、高風險地區返回的考生必需出具報名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報名現場。
3、考生須申報本人筆試前14天健康、行程狀況并如實填報《考生防疫承諾書及體溫情況登記表》(報名成功后可先自行登記體溫,待確定筆試日期后截取筆試前14天體溫進行登記)。對于刻意隱瞞病情或者不如實報告發熱史、旅行史和接觸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試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員,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并取消考試資格。
4、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風險等級為中、高風險地區。盡量少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減少在公共場所逗留的時間,保持人與人之間的安全距離,最大限度的減少參加聚會、聚集等有傳染風險的活動,并做好有關防護工作。
5、參加筆試的考生須在筆試前14天提前申領“健康碼”,以備參加筆試時查驗使用。
6、考試當天,若考生在進入考點或考試過程中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由考點醫護人員進行初步診斷,并視情況安排到備用考場參加筆試,或者立即采取隔離措施,送往定點醫院進行醫治。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關健康證明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招聘有關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具體筆試工作疫情防控要求詳見筆試公告。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本次招聘領導組研究決定,并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培訓輔導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組織機構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1、《交城縣2020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表》
2、《交城縣2020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表》
交城縣2020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領導組辦公室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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