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縣衛生系統2020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全縣衛生人才結構,引進優秀人才,提高衛生人才隊伍整體素質,根據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0〕30號)和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追加浮山縣2020年事業單位人員招聘計劃的批復》(臨人社〔2020〕109號)文件精神,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0人。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含方向)和資格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說明:
1.“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
(1)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服務期滿(含到2020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崗的人員。
(2)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期滿高校畢業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6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的意見》(晉政辦發〔2014〕42號)文件精神,政府購買基層公共崗位勞動合同期滿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3)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同時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專業等要求。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無人報考的,該專門崗位自動轉為招聘單位相應的招聘崗位,報名時間順延2天。
2.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發布公告之日。
3.所學專業必須符合報考崗位專業要求(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所學專業名稱須與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標明的專業一致)。專業要求按具體專業名稱設置的,考生畢業證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一致。
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研究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應屬同一類別。
4.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該崗位。
5.招聘崗位有從業資格要求的,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
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③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④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⑤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⑥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得報考;
⑦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⑧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二、招聘程序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本次招聘在浮山縣衛生系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招聘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具體實施,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20年8月4日8:00—8月7日18:00。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http://fushan.bmren.cn
報名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提交報名申請。報考人員應依據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具體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并上傳一張本人近期(近3個月)一寸紅底免冠正面證件照。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招聘崗位。報名必須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本次招聘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報名考試承諾書》,并對網上提交的個人信息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其中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如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報名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國外畢業留學生的專業由縣衛體局結合崗位需求進行認定)報考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照相關規定,將失信情況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因信息填報有誤,或聯系方式不準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本次招聘考試不收取報名考試費。
2.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報名人員請于2020年8月4日8:00至8月7日18:00在提交報考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如在8月7日18:00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它崗位。8月7日18:00至8月9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
3.筆試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于8月14日至8月17日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如準考證打印遇問題,請與縣醫療集團聯系解決。
考生請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三)考試與資格復審
本次考試在縣招聘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考試分筆試、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公開考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及格線為60分。
(2)筆試時間:2020年8月20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
第一部分:公共知識(衛生政策法規、公共衛生管理),分值20分;
第二部分:醫學基礎、專業知識,分值80分。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等要求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并攜帶黑色字跡的鋼筆或中性筆、2B鉛筆、橡皮擦,按時參加筆試。答題所用的草稿紙由考試部門統一發放、回收。本次考試無指定復習用書,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筆試成績將在浮山縣人民政府網站、浮山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公布。
(4)筆試結束后進行雷同卷甄別,嚴肅處理作弊人員。
(5)開考比例:依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4〕20號)文件精神,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報考即可開考。
(6)報考崗位被取消的,經招聘領導組核準后在原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通知,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轉入一般性崗位面向社會公開進行報名時,已經完成報名的不得參加報名。
(7)筆試成績可于8月27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
2.資格復審
對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由縣衛體局負責組織進行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崗位1:3的比例從筆試及格人員中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不足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浮山縣人民政府網站、浮山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公布。
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或具備取得報到證的證明)、資格證(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第二代身份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頁面的戶口簿)以及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須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專業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應提供合格證,暫時未發放合格證的,可以先提供《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縣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市教育局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市委或市人社局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市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人社局蓋章);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提供退伍證。政府購買服務基層崗位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提供《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原件、期滿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
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復印件各類證明統一使用A4紙。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結束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3.面試
面試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制定方案,經縣招聘領導組審核批準后組織實施。
(1)面試對象的確定。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的人員,登錄報名網站下載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命題和評分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進行。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依據招聘崗位工作性質,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綜合素質。具體面試工作另行安排。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擬聘資格。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招聘崗位數,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擇優”原則的招聘崗位,擬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70分。
面試成績與筆試成績權重相加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筆試成績再出現并列,采取加試(筆試)的辦法等額確定進入下個環節人選。
面試結束后,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遞補。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擬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參加體檢人員須持與本人報名時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到達指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三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考察內容包括擬聘用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法紀觀念、道德品質、工作態度、專業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規定等。
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社區或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同時要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確認。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察并提供個人完整檔案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體檢在縣紀委監委監督下,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五)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及有關政策規定,經縣招聘領導組審查同意后,確定擬聘用人員,人員名單在浮山縣人民政府網站、浮山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期間發現問題經查證屬實的,取消擬聘用人員聘用資格。
三、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滿,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提交縣招聘領導組研究同意后,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崗位聘用合同,負責填寫《浮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一式4份(個人檔案、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各1份備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人社部門辦理聘用合同登記,確定人事關系。
2.所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年,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5年內受聘人員不得轉崗或調動工作,聘期內需參加住院醫師轉崗培訓者,根據培訓期限增加聘用期,具體履約情況由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員在聘用合同中約定。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員納入差額事業編制管理,試用期內縣財政同樣保障其工資及福利待遇,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待遇與全縣其他差額事業單位人員相同。
4.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考察及其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四、咨詢及其他事項
咨詢電話:王女士:13015324320
喬先生:13753510030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2020年浮山縣衛生系統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計劃和崗位需求表.docx
2020年7月24日
來源:浮山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