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臨縣2019年公開招聘“鄉招村用”
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西省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在深度貧困縣全面實行“鄉招村用”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的通知》(晉人社廳函〔2019〕422號)文件精神,根據專項招聘計劃和鄉鎮衛生院編制空缺情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為臨縣7個鄉鎮衛生院所在鄉鎮在冊在崗鄉村醫生中公開招聘7名“鄉招村用”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則
臨縣“鄉招村用”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在縣招聘工作領導組領導下組織實施,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方式進行。不受開考比例限制,筆試成績需達到規定的合格線。面向所在的7個鄉鎮在崗在冊鄉村醫生中公開招聘。
二、招聘單位性質及崗位名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熱愛鄉村醫療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
3、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4、招聘范圍:白文鎮、城莊鎮、劉家會鎮、兔坂鎮、林家坪鎮、大禹鄉、玉坪鄉在冊在崗村醫,且只能報考現服務村所在的鄉鎮衛生院。
(二)年齡條件
男、45周歲以下(1974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女、40周歲以下(1979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三)學歷、執業資格條件
具有中等及以上醫學專業學歷且具有醫師(助理)執業資格,有中醫醫師(助理)執業資格的人員不受學歷限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調查或處于刑事處罰期內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期內的;
3、曾被開除的公職人員和鄉村醫生;
4、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在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有作弊行為且經查實的;
5、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以上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的規定外,均以公告發布之日為截止日期。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縣招聘工作領導組通過呂梁人事人才網、臨縣縣委、縣政府的門戶網公開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0月30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3、報名地點:臨縣衛體局四樓會議室
4、報名方法及資格初審
報名者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戶口簿(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畢業證、醫師(助理)執業資格證書、中醫醫師(助理)執業資格證書、鄉村醫生資格證書、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所在支、村兩委出具的鄉村醫生在崗證明(支村兩委出具、所在鄉鎮衛生院院長簽字加注審核意見蓋章,縣衛體局蓋章確認)。
《臨縣2019年公開招聘“鄉招村用”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一式三份(帶電子版),必須本人報名、現場照相。報名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必須對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誠信應聘。凡提供虛假報名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隱瞞事實真相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名資格,無論處于招聘過程中哪個程序(包括已聘用),一經查實,都取消其應聘資格,直至解聘。
5、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到開考比例方可開考。無人報考的,該崗位予以取消,崗位被取消的,經核準后在原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通知。
(三)筆試
1、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健康扶貧知識和時事政治、法律知識等。
2、筆試采用閉卷形式,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3、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將在原發布公告網站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標注為準。筆試結束后,應聘人員可登陸呂梁人事人才網、臨縣縣委縣政府的門戶網查詢成績。
考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未形成競爭的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需達到本縣本次實考考生的平均分數線及以上。末位成績并列時,就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加試一場面試,按面試加試成績高的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資格復審造成的缺額,可根據筆試成績依次遞補(本環節只遞補一次)。以后各個環節出現空缺(含自動放棄)均不遞補。
2、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二代有效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戶口簿(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醫師(助理)執業資格證書、中醫醫師(助理)執業資格、鄉村醫生資格證書、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因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報名人員參加體檢的資格。
(五)體檢
根據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有關事宜在呂梁人事人才網公示,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六)考察
考察工作在臨縣公開招聘“鄉招村用”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工作領導組領導下,由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組織實施,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主要考察個人檔案、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現實表現等情況,同時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再次進行考察核實,最后形成考察材料,作出合格與否的結論。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呂梁人事人才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后,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由相關部門按程序辦理手續。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和正式聘用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相應工資福利待遇。本次招聘人員納入縣醫療集團所屬鄉鎮衛生院編制管理,仍在所在村醫崗位工作。
六、嚴肅招聘紀律
(一)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強化應急處理。招聘領導組要切實履行好整個招聘過程各項工作的主體責任,制定工作預案,及時處置公開招聘工作過程中的各類常規問題或突發事件,重要情況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二)嚴格落實公開制度,構建全程公開機制。為進一步提升公開招聘的公信力,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招聘信息、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的結果或結論及擬聘用人員信息,均應及時在呂梁人事人才網向社會公布,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三)嚴格落實回避制度。要認真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在公開發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確有關人員回避的要求。對違反回避規定的要及時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四)加強監督巡視力度。臨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現場巡視加強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特別是筆試、面試環節的監管力度。
(五)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處理。
七、其他
1、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
2、各類相關證書(件)必須在發布公告之日前取得。
3、本方案由縣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358-4582265
監督電話:0358-4422587
附件:臨縣2019年公開招聘“鄉招村用”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臨縣公開招聘“鄉招村用”
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領導組辦公室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