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
專職組織員、專職輔導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高校“三支隊伍”建設工作,經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批準,根據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和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下達2019年山西省高等院校“三支隊伍”專項招聘計劃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組織員3名、專職輔導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山西經貿職業學院)隸屬于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是山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本科建制干部教育培訓院校、 全日制普通高校,現在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三地辦學,形成以高級經濟管理人才培養為重點、以高職教育為主體、成人教育為補充的多層次人才培養格局。是省委組織部確定的全省干部教育培訓“一校兩院四基地”,是山西省示范高職院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政治面貌為中國共產黨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4.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的研究生(且取得碩士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具有崗位所需的符合崗位要求專業或技能條件;
7.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3年10月25日至2001年10月25日期間出生);
8.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專職組織員還應具備以下任職條件:
(1)具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熟悉黨的組織業務工作;
(2)講政治、講大局,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敢于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廉潔自律、密切聯系群眾;
(3)具有較扎實的文字功底。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三、招聘崗位
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專職組織員3名、專職輔導員3名,招聘崗位及所需的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專職組織員、專職輔導員崗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
2019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8:30-11:30,14:30-17:30。
3.報名地點
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北校區(太原市萬柏林區南內環西街1號)經濟大講堂一層大廳。
4.報名提交材料
(1)《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專職組織員、專職輔導員報名登記表》兩份(附件2,以下簡稱《登記表》)。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科和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已畢業的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6)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7)基層黨組織出具的黨員(含預備黨員)證明。
以上材料復印件按照(1)—(7)的順序整理好后左上角裝訂上交。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并簽訂《登記表》中誠信承諾,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其中應聘人員《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如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登記表》的“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
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5.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負責,組織對應聘者的招聘條件逐項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要責任明確到人,嚴格執行二次審核辦法和審查簽字記錄制度。
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條件,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相應專家進行認定。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通過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網站公布。
本次招聘要求實際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達3:1,如果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崗位,取消該崗位考試,并在發布公告的同一網站發布變更公告,同時負責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因崗位特殊需要,確需降低開考比例的,由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提出申請,經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同意后上報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采取百分制,綜合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本次筆試和面試沒有指定輔導用書和參考書目,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1.筆試
筆試時間:2019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
筆試內容:《綜合知識》,滿分100分。
參加考試時,考生須攜帶審核蓋章后的《登記表》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筆試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的監督指導下,由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委托社會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筆試試卷命題、閱卷。考生不準攜帶各種通訊、電子設備、智能穿戴設備進入考區。
筆試成績請于2019年11月下中旬登錄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網站查詢。
2.面試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遞補一次)參加面試人選。面試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的監督指導下由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組織實施,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形式等在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網站公布。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與協調、言語表達、舉止儀表等。
面試工作將全程錄音錄像。
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應于當天公布。
(三)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組織實施。
1.體檢有關事宜在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應聘人員需要復檢的,應在得知體檢結論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組織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2.考察內容:對通過考試的應聘人員,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考察。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考察及其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五、招聘紀律
為進一步提升公開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招聘單位以及所有參與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和招聘程序,自覺接受社會及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對公開招聘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 0351—6338064
監督電話: 0351—6533089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1.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專職組織員、專職輔導員崗位表.docx
2.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專職組織員、專職輔導員報名登記表.docx
山西經濟管理干部學院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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