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文化藝術學校等3個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26號)等政策規定和要求,現面向社會為臨汾市文化藝術學校等3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16名工作人員。為做好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4.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
計劃招聘16人,具體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見附表。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含方向)和資格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到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務期滿(含到2019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崗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須同時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專業等要求。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須同時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專業等要求。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該專門崗位轉為招聘單位相應的招聘崗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19年應屆
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歷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得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年齡、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不包括服務基層人員)、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所學專業必須符合報考崗位專業要求(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所學專業名稱須與本人取得畢業證書上所標明的專業一致)。專業要求按具體專業名稱設置的,考生畢業證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一致。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研究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類類同。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該崗位。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市人社局的監督指導下,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采取專業測試和面試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成績采取百分制,綜合成績=專業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保留兩位小數)。
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見招考公告及相關網站。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審查要客觀、公正、及時。報考人員對提交的個人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照相關規定,將失信情況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因信息填報有誤,或聯系方式不準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報考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
3、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4、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證、報到證、第二代身份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頁面的戶口簿)以及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專業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縣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
提供本人身份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頁面的戶口簿)、退伍證、學歷證書、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定向、委培畢業生,須由定向、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5、改報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原則上予以取消。崗位被核減、取消或調整的,經市人社局核準后在原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通知。同時,招聘單位應負責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因崗位特殊需要,確需降低開考比例的,由主管部門報請市人社局批準。
(二)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制定實施方案,經市人社局核準后組織實施。
專業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實際操作能力。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60%。合格線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