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樓縣公開招聘道路交通輔警及城建協管員的
公 告
(第一號)
為加強我縣交通安全及城區秩序管理工作,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招聘部分道路交通輔警及城建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崗位
公安局交警大隊道路交通輔警崗位30人,城建協管員崗位20人。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崗位工作不同分別采取考試、考核及體能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參加所報崗位的工作,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3、本人或配偶為石樓縣戶籍,戶籍在冊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1日(含畢業后未遷出學校轄區派出所的石樓籍畢業生);
4、要求男性且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
6、道路交通輔警崗位要求身高在1.70米以上,城建協管員崗位要求身高在1.65米以上。
(二)優先條件
符合招聘基本條件且通過全國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免筆試并優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治安、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被立案調查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清退的;
6、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7、在校就讀的學生(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報考);
8、其他因素不宜報考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體檢、考核、錄聘等步驟實施。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石樓縣政府網、石樓電視臺、石樓融媒、微石樓公眾號等媒體發布。
(二)報名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2019年10月8日上午8時至2019年10月9日下午6時。
報名地點:石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需提前登錄石樓縣政府網填寫并打印《石樓縣公開招聘道路交通輔警及城建協管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并親筆簽名,持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6張近期1寸藍底免冠彩照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
(三)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由縣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筆試、體能測試和體檢中作弊,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公開招聘的資格。
(四)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總分100分。
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過期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等。
(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通過全國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直接進行資格復審。剩余名額按崗位分別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道路交通輔警崗位按計劃聘用人數1.2倍的比例確定,城建協管員崗位按計劃聘用人數等額確定,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攜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等相應的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復審。如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確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則取消其招聘資格。報考人員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招聘資格,因取消或放棄招聘資格出現空缺的,可以遞補達到上述規定的資格復審名額。
(六)體能測試
根據招聘崗位工作需要,要對道路交通輔警崗位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進行體能測試,城建協管員崗位不進行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參照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設定達標標準:
男子:10米×4往返跑≤15″,1000米≤5′,縱跳摸高≥260厘米。
2、城建協管員崗位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即為參加體檢的人選。道路交通輔警崗位體能測試達標者,按照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體能測試達標者不達應招聘名額,則按筆試成績順序遞補進行體能測試,直至取足名額為止。以后各環節(包括體檢、考核、公示、錄聘等環節)因各種原因出現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七)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項目和標準執行。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進行體格檢查,逐項體檢完畢,做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結論,合格人員進入考核環節。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八)考核
體檢合格后進行政審考核,政審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實行“誰簽字,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重點對其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復查報考資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錄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