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陸縣2019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組公告
(第1號)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促進事業單位人員優化,不斷提高隊伍整體素質。根據《平陸縣2019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面向社會,自愿報名,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符合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單位和人數
本次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0人,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平陸縣2019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四、招聘條件
1、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報考的年齡要求一律按周歲計算,以公告之日為時間節點進行計算);
⑤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⑥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⑦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且正被司法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人員或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規定服務年限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非應屆畢業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原人事部6號令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不滿規定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在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由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發布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發布公開招聘公告。公開招聘公告內容包括:招聘單位的名稱、招聘崗位和人數、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報名時間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公告期為7個工作日。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統一安排,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1、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時間:2019年10月9日—2019年10月11日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地點:平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9月24日以后出生的人員,35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9月24日以后出生的人員。
崗位要求的專業一律參照2019年度山西省公務員報考專業設置分類指導目錄執行。
(2)“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招聘對象為:
①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到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②參加山西省“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人員到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③參加山西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④參加山西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到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9年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服務地為山西省且現仍在職的人員。
⑤參加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到2019年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人員。
⑥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人員。
(3)報名人員報名時應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書、學信網查詢表、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生檔案或人才市場的相關證明(具體要求見2019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近期免冠一寸紅底照片3張。報考限制戶籍崗位的人員身份證不能證明的,另需提供戶口簿原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報考限制生源地崗位的人員身份證不能證明的,另需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生源地證明。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具體為:①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②“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③“三支一扶”項目人員出具“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證書,2010年(含)以后尚未領取“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證書的“三支一扶”人員由省人社廳蓋章;④“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以及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山西團省委蓋章;⑤“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⑥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人員,由當地組織部門審核蓋章;⑦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出具《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人員考核合格證書》;⑧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專門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畢業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相關證明。
根據運人社局發【2017】56號文件規定,招聘研究生崗位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縣人民醫院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1:1即可開考。其它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取消或調整的招聘崗位在筆試之前公告。
3、領取準考證
報考播音主持和講解員的考生于2019年10月18日持身份證到人社局303室領取面試準考證,進入筆試環節的播音主持、講解員考生于2019年11月1日持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到人社局303室領取筆試準考證;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1日持身份證在原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采取百分制。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用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小數點后的兩位小數)。擬聘用人員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綜合成績60分。綜合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成績仍相同,按加試筆試成績排列。
報考廣播電視臺播音主持類、文化館講解員的考生采取先面試后筆試的方式進行,采取百分制。面試后,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進入筆試,若最后一名面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筆試。參加筆試的人員在原公告媒體發布公告。綜合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面試成績排列,若面試成績相同,按加試面試成績排列。
1、筆試
①筆試工作在平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的領導下,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筆試的命題和閱卷工作委托具有資質的機構承擔。
②筆試內容
報考專業為醫學類的考生筆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分值為100分。
報考其它事業單位崗位的考生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共職業能力測試》,測試內容為法律常識、人文科學、政治理論與時事政治、事業單位概述、職業道德、公文寫作與處理、資料分析等,分值為100分。
③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實行單人單桌,一堂考完。
④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見準考證。
⑤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崗位名額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并列,一同進入面試,在原公告媒體發布面試公告。
2、面試
①面試工作在平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的領導下,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進行。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工作將全程錄音錄像。
②報考播音主持和講解員的考生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儀表氣質、普通話水平(音準、音質、音色、語氣、語速、語感)、上鏡形象、思維理解、分析應變、語言表達及專業技能等能力。
報考專業為醫學類的考生測試內容為公共基礎醫療處置方面知識。
報考其它事業單位的考生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舉止儀表、語言表達、協調組織、解決問題等能力。
③面試考官為7人,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資質的人員承擔。面試成績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④如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名額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綜合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
⑤面試結束后,考試綜合成績經平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審定后向社會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對象按照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
1、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招聘崗位根據有關規定對應聘者體質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崗位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負擔。
2、考察
考察工作在平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的領導下,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會同相關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考察可采取調檔審查、實地了解等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習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用人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考察結果存入應聘者人事檔案。
(五)公示
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平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審核。經審核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平陸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請縣委、縣政府同意后辦理人事等相關手續。
2、用人單位在收到人事等相關手續30日內與新招聘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后服務年限不得低于5年。
3、擬聘人員在用人單位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4、試用期滿,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核并出具鑒定意見,經主管部門同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在本次招聘的所有環節中,無論何種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額,一律不予遞補。
六、招聘紀律
1、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不得簡化或合并有關程序。工作中要嚴肅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監督,嚴禁有關單位和公開招聘的組織者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搞不正之風。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予以嚴肅處理。
2、招聘工作應當執行有關回避規定。從事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3、應考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如實提交有關證件和材料,對弄虛作假、違規作弊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七、其他
1、近三年已進入我縣事業單位考察及其以后環節放棄的以及接到聘用通知后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的人員,不得報考。
2、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資格。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咨詢電話: 0359-8801081
監督電話: 0359-3662366(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
本實施方案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平陸縣2019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平陸縣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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