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人才強縣戰略,全力推進萬榮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開展縣域外教師公開引進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引進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引進范圍
本次公開引進對象為縣外在編在崗教師,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本人具有萬榮縣戶籍;
2、父母(含配偶父母)一方、配偶為萬榮縣戶籍;
3、父母(含配偶父母)一方、配偶非萬榮縣戶籍,但為萬榮境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或退休人員;
4、本人或配偶在萬榮縣范圍內已購買住房。
三、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學歷要求:全日制學歷原則上應為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學前教育階段教師學歷要求可放寬至全日制大學專科(學前教育專業)。
年齡要求: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11月以后出生);中級以上職稱或評選過市級以上模范教師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二)其他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獲得縣級以上榮譽表彰的人員優先引進,特別優秀的不受學歷、年齡限制,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引進。
3、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取得干部身份,且現工作崗位按有關政策設崗聘用。
4、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
(1)曾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試用期未滿或其它原因尚未轉正的;
(4)有最低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5)原工作單位不同意調動的;
(6)干部人事檔案存疑的;
(7)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進程序
引進工作由組織、編辦、人社、教育等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引進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及社會各界監督。主要程序是:
1、報名。有引進意向的本人填寫《萬榮縣2024年度公開引進工作人員報名表》,并將相關印證材料報送縣委組織部528室。(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10日)
2、初核。由縣委組織部聯合相關單位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根據縣域內教師崗位空缺情況及報名情況,綜合分析研判,擇優比選后提出初步調入意見,統一征求擬調入單位、調入單位主管部門及縣委編辦意見,報縣委編委會主任同意后,發放《萬榮縣2024年度公開引進工作人員商調表》。
3、外調。擬調入人員填寫《萬榮縣2024年度公開引進工作人員商調表》,并征求所在工作單位及當地編辦、人社、教育等部門意見,報回縣委組織部528室。
4、考察。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教育體育局等單位組成聯合考察組對擬調入人員干部人事檔案、編制使用、資格條件、現實表現和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審核考察。
5、體檢。組織擬調入人員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引進資格。
6、研究。按照人崗相適、編制性質對等的原則,提出崗位安排建議,提請縣委編委會研究。
7、公示。擬調入人員在萬榮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發現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資格。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引進。
8、辦理。公示無異議后,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履行有關手續。
五、其他要求
1、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如在引進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報名人員不符合引進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引進資格,責任自負。
2、擬引進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商調個人檔案及人事編制、工資、社保手續的,以及規定時間內無法取得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
3、公開引進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接受縣紀委監委和社會廣大群眾的監督。
本次引進工作由萬榮縣2024年度公開引進工作人員回萬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59-4682333
監督電話:0359-4512380
萬榮縣2024年度公開引進工作人員回萬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