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和《關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2〕30號)等政策規定和要求,結合省下達我市的招聘計劃,決定組織實施2022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為中共太原市委信息化中心等110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33名。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五)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職業院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1.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6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81年7月及以后出生)。崗位表對年齡有特殊規定的,以崗位表為準,30周歲及以下為1991年7月及以后出生,45周歲及以下為1976年7月及以后出生。
2.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
報考人員的學歷需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及學位證須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參加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等教育形式人員的畢業證及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的學歷學位認證書須在公告發布前取得。
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可報考市衛健委所屬醫療衛生機構學歷學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的崗位(住培證書中的培訓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
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3.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一致。
本次招聘專業要求按照教育部***公布的高職(專科)、本科和研究生招生專業設置。其中高職(專科)和本科按照“陽光高考”專業知識庫設置、研究生按照“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專業知識庫設置。
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專業學位領域調整前的專業、海外學歷學位的專業、技工院校專業等未列入的,由負責資格審查部門根據主要課程、研究方向等進行認定。
4.由我省選派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山西籍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5.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港澳地區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同胞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等相應條件。
6.本次招聘要求教師資格證的崗位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招聘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報考者教師資格證書的學科學段應與所報崗位要求的學科學段一致,高段學科可向下融通。小學全科教師資格證書可報小學全部崗位,物理、化學、生物教師資格證書可報小學科學崗位。先上崗人員在試用期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應符合上述要求。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2022年應屆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7.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
9.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0.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報考者在本次招聘報名后至聘用前,期間已被各級機關錄用為試用期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或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服役、試用期、服務期的截止時間和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的取得時間,除有明確規定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招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共為市直25個部門(單位)的110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33名,其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38名。各崗位具體條件見《2022年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本次招聘對博士研究生采取不限名額、不限專業,根據所學專業、工作經歷和個人意愿一對一開發、雙向選擇確定崗位的方式進行。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和資格復審、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通過下列網站發布: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http://rst.shanxi.gov.cn/)
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taiyuan.gov.cn/)
太原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rsks.rsj.taiyuan.gov.cn/)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提交報名材料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太原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rsks.rsj.taiyuan.gov.cn/)。
報考者可在2022年7月12日9﹕00至7月16日17﹕00期間登錄太原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填寫報名信息,提交《2022年太原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并按要求上傳近期免冠數碼照片。
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報名信息和材料(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的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留學回國人員應當與學歷學位認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信息或材料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報考者有偽造學歷學位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報名期間,咨詢報名資格條件等請聯系各主管部門(單位),咨詢報名網絡技術請聯系太原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電話見《咨詢電話一欄表》(附件2)。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者在提交報考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核結果。2022年7月12日9﹕00至7月17日17﹕00期間,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更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7月16日17﹕00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更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7月16日17﹕00至7月17日17﹕00期間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更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本次招聘要求報考人數達到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以上。若招聘崗位報考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的,相應減少招聘計劃,使報考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到3﹕1;如計劃招聘人數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取消該崗位。
報考者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可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為:2022年7月21日9﹕00至7月21日17﹕00,報考者可登錄原報名網站進行改報。改報崗位資格審查時間為:2022年7月21日9﹕00至7月22日12﹕00。資格審查結果可于2022年7月22日17﹕00前查詢。報考崗位被取消,報考者未改報其他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費將通過原繳費渠道退還。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被取消、招聘名額并入《崗位表》所注明崗位的,報考該崗位人員一同并入所注明的崗位,不再改報;招聘名額未并入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可按規定進行改報。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于2022年7月18日17﹕00前進行網上繳費。根據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規定,本次考試收取報考者100元考試費。
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4.準考證打印
報考者可于7月27日9﹕00—7月31日9﹕00期間登錄太原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打印筆試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報考者須在線填寫《2022年太原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防疫登記表》,如實申報個人14天內旅居史(涉疫地區、省外)和個人健康狀況。
打印準考證時,如遇技術問題請與太原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
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
5.考試費減免
脫貧不穩定戶家庭人員、邊緣易致貧戶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申請減免考試費的報考者,需先在網上繳費,然后到太原市人社局辦理減免手續。減免申請審核通過后,考試費按原繳費渠道退還。
享受減免考試費的報考者,請于2022年7月25日至7月26日到太原市人社局事業市場科(太原市新建路69號市政府主樓833房間)辦理手續。辦理手續時需提供以下材料:《2022年太原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脫貧不穩定戶家庭人員、邊緣易致貧戶家庭人員提供當地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提供低保證和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考試費減免手續,逾期視為自愿放棄。
(三)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綜合成績***合格線為65分。
若2名以上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序;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成績排序。
1.筆試
筆試時間:7月31日。
筆試分為《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試時限均為90分鐘,滿分均為100分。《科目一》統一為《公共基礎知識》,《科目二》根據崗位不同,分別為《職業能力測驗》《幼兒教師基礎知識》《中小學教師基礎知識》,詳見《崗位表》
《公共基礎知識》內容包括法律常識、人文科技、政治理論、時事政治、公文寫作與處理、職業道德等。
《職業能力測驗》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關系、資料分析等。
《幼兒教師基礎知識》內容包括學前教育學、學前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等。
《中小學教師基礎知識》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等,以及為適應新時代教育改革的相關政策與實施策略。
筆試以閉卷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發布成績查詢公告,報考者可登錄太原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查詢成績。
筆試成績=(科目一成績+科目二成績)/2。
2.資格復審
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如進入資格復審***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太原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須由本人在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臺灣同胞需提供臺灣居民往來***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2)筆試準考證。
(3)境內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及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有學位要求的,需提供報名所用學歷對應的學位證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