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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什么時候可隨時辭職,不用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2018-03-23 來源: 點擊: 次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的員工想解除勞動合同,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正式員工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但是這是說在一般情況下要這樣做,在一些特殊情況,員工有即時解除權,即員工可以隨時辭職,不需要通知用人單位。
一、勞動者的即時解除權
勞動者的即時解除權,是指當出現法定事由時,勞動者無需向用人單位提前通知,就有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不僅如此,勞動者還有權獲得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有即時解除權的情形
1、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如拖欠工資,不支付加班費
2、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如用人單位事先未與員工協商一致的情形下,無故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等,這時候雙方僵持不下,勞動者可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如單位的規章制度規定周末都加班,不加班算員工曠工等,損害勞動者的權益,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事后醒悟,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另外,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也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三、經濟補償金的算法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
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的工資。
一個月的工資如何計算?指的是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者月工資很高的,則另算。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只按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一、勞動者的即時解除權
勞動者的即時解除權,是指當出現法定事由時,勞動者無需向用人單位提前通知,就有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不僅如此,勞動者還有權獲得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有即時解除權的情形
1、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如拖欠工資,不支付加班費
2、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如用人單位事先未與員工協商一致的情形下,無故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等,這時候雙方僵持不下,勞動者可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如單位的規章制度規定周末都加班,不加班算員工曠工等,損害勞動者的權益,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事后醒悟,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另外,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也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三、經濟補償金的算法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
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的工資。
一個月的工資如何計算?指的是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者月工資很高的,則另算。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只按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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