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縣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 告
第(1)號
根據工作需要,我縣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36名。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4、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36名,招聘崗位及所需的具體條件詳見《吉縣2020年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執業資格、工作能力,以及獲國家認可的學歷、學位;
(六)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高校應屆畢業生崗位的招聘對象為: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2018年、2019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視同為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
報考崗位要求為應屆畢業生崗位的,按照人社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七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要求,實行“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政策,報名時尚未取得護士資格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但符合報名條件者,被聘用后必須在約定的1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護士資格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否則依規解除聘用合同。
2.“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服務期滿(含到2020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崗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人數要求的,該專門崗位自動轉為招聘單位相應的招聘崗位。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期滿高校畢業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6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的意見》(晉政辦發﹝2014﹞42號)文件精神,勞動合同期滿,持有《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和《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的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3.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發布公告之日。
4.所學專業必須符合報考崗位專業要求(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所學專業名稱須與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標明的專業一致)。專業要求按具體專業名稱設置的,考生畢業證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一致。
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研究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應屬同一專業(類)。
5. 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該崗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0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得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應聘者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9.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本次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的辦法,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與***、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一)發布公告
通過吉縣人民政府網面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4日8點至2020年12月 18日18點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吉縣人民政府網(www.zgjx.gov.cn)
報名相關信息查詢網站:吉縣人民政府網(www.zgjx.gov.cn)
2. 資格初審:
資格審查由吉縣衛體局負責,資格審查要客觀、公正、及時。
報名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提交報名申請。報考人員應依據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具體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吉縣202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上傳一張本人近期(近3個月)紅底免冠正面證件照(25×35毫米,分辨率295*413像素,格式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招聘崗位。報名必須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本次招聘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報名考試承諾書》,并對網上提交的個人信息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其中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如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報名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國外畢業留學生的專業由吉縣衛體局結合崗位需求進行認定。)報考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照相關規定,將失信情況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因信息填報有誤,或聯系方式不準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3.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報名人員請于提交報考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如在網絡報名截止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它崗位。網絡報名結束后,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
4.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20日18:00。(根據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文件規定,每人收取考試費10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政策,先繳后退。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縣級扶貧部門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享受***生活保障的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在2020年12月22日12:00前到吉縣衛體局核實確認后,可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5.筆試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查審并按規定繳納費用的考生,可于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25日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如準考證打印遇問題,請與縣衛體局聯系解決。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以備筆試及本次招聘其他環節使用。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環節須提供本人健康綠碼、行程碼。
(三)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分筆試、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公開考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綜合成績***合格線為60分。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及格線為60分。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
第一部分:公共知識(衛生政策法規、公共衛生管理),分值20分;
第二部分:醫學基礎、專業知識,分值80分。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等要求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并攜帶黑色字跡的鋼筆或中性筆、2B鉛筆、橡皮擦,按時參加筆試。答題所用的草稿紙由考試部門統一發放、回收。
(4)筆試結束后進行雷同卷甄別,嚴肅處理作弊人員。
(5)開考比例:依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4〕20號)文件精神,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報考即可開考。
(6)報考崗位被取消的,經縣招聘領導組核準后在原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通知。
2.資格復審
對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由縣衛體局負責組織進行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崗位1:3的比例從筆試及格人員中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不足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若入圍成績***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發給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時,須由考生本人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及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報到證、檔案存放證明、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者,提供學校出具的能夠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的證明、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須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應提供合格證,暫時未發放合格證的,可以先提供《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縣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市教育局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市委或市人社局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市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人社局蓋章);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提供退伍證。政府購買服務基層崗位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提供《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原件、期滿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頁面的戶口簿)和退伍證。定向、委培畢業生,須由定向、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復印件各類證明統一使用A4紙。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若入圍成績***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結束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3.面試
面試由縣衛體局制定方案,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組織實施。
(1)面試對象的確定。按照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分別從筆試成績及格線以上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若入圍成績***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對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發給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依據招聘崗位工作性質,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綜合素質。具體面試工作另行安排。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擬聘資格。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擇優”原則的招聘崗位,擬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70分。
面試成績與筆試成績權重相加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后一名出現并列,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筆試成績再出現并列,采取加試(筆試)的辦法等額確定進入下個環節人選。
面試結束后,任何環節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四)體檢和***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擬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由吉縣衛體局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組織實施。參加體檢人員須持與本人報名時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到達指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異議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進行會診,做出***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內容包括擬聘用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法紀觀念、道德品質、工作態度、專業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規定等。
應屆畢業生主要***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社區或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同時要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確認。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并提供個人完整檔案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在體檢、***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體檢在紀委監委監督下,由縣衛體局組織實施。
(五)公示
經考試、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吉縣人民政府網(www.zgjx.gov.cn)進行7個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發現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滿,經縣衛體局審核后,報縣人社局備案。
2.所聘人員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用人單位同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員納入差額事業編制管理,試用期內縣財政同樣保障其工資及福利待遇,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待遇與全縣其他差額事業單位人員相同,并同時享受縣招才引智相關優惠政策。
4.受聘人員一經正式聘用,須在本單位簽訂五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內不得私自外出進修學習,不準調動,不準辭職,不得參加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招錄、招聘考試,合同期滿后方可調離。
5.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及其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七、疫情防控
為扎實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確保考務安全的要求,應考人員筆試疫情防控注意事項如下:
1、 應考人員須持健康碼“綠碼”和近14天行程未到達或途徑“中高風險地區”行程碼。
2、提供近14天的體溫單及考試疫情防控承諾書(統一模板)。
3、考前14天內如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中高風險地區人員接觸史和新冠肺炎疑似癥狀者,要在考前3天報告吉縣衛體局。
4、考試期間,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注意個人防護,需佩戴口罩。
備注:
1、打開微信支付,選擇城市服務,點擊防疫健康碼;打開支付寶,在主頁點擊領取健康碼或搜索“健康碼”,完成信息輸入即可獲取。
2、打開微信,搜索“通信行程卡”,授權查詢即可。
特別提示:
1、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整個招聘過程的具體事宜均安排在吉縣人民政府網(www.zgjx.gov.cn)進行公告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否則責任自負。
本方案由縣衛體局負責解釋,未經縣招聘領導小組許可,不得轉載。
咨詢電話:0357--7925090
電話接聽時間為招聘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1:《吉縣2020年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計劃表》.xls
附件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xls
附件3:《疫情防控承諾書》.doc
附件4:《近14天自我健康監測報告表》.xls
吉縣2020年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
技術人員領導小組 (代章)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