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陽縣寧鄉鎮人民政府公開招聘社區輔助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提高社區管理和服務水平,根據《山西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59號)、《中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中政辦函[2020]3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面向全縣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50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自主自愿、競爭擇優
二、招聘人員類型及數量
寧鄉鎮社區輔助工作崗位50個,包括城東社區、城北社區、南街社區、府南社區、鋼城社區、段家莊社區、太高社區、柳溝社區、升輝小區、友盛小區各3人;城南社區、府東社區、北街社區、龐家會社區、尚家峪社區各4人。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陽縣戶籍,有就業能力和就業要求。
2、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吃苦耐勞,愛崗敬業,志愿從事輔助性社會管理和基層服務工作。
3、對工作認真負責,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用人單位分配,無違法犯罪記錄。
4、本次招聘的高校畢業生,具體指失業一年以上、35周歲以下的普通高等學校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畢業生(1985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2019年秋季及之前畢業的連續一年未實現就業并進行失業登記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專業不限。
5、此前本縣各部門已招聘過的公益性崗位人員不在此次招用范圍。
6、同等條件,優先錄取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縣電視臺、縣政府官網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審核
1、報名時間:2020年11月14日至18日(共5天,節假日不休息)。
2、報名地點:中陽縣寧鄉鎮綜合辦公大樓五層黨政綜合辦公室,聯系電話:0358-5022379。
3、報名時攜帶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2份。
(2)《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明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無犯罪記錄證明。
(3)本人近期二寸藍底免冠相片2張。
4、資格審查:
由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對所有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審核結果于考試前3個工作日內通知報名人員,合格者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有任何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取消資格不予聘用。
(三)筆試
領導組根據報名人數決定具體考試程序。
1、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不超1.1:1比例(55名及以下),由招聘工作領導組決定取消筆試環節,所有報考者進入面試,面試成績作為總成績,前50名進行資格復審、體檢。
2、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超過1.1:1比例(56名及以上),由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所有報考者統一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為100分(本次考試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培訓,不提供任何參考資料)。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1比例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前55名)。
(四)面試
由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對符合條件人員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五)復審和體檢
招聘工作領導組對總成績排名前50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通過后,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按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因資格復審、體檢不合格,產生崗位空缺,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對復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確定擬聘用人員,呈請縣政府同意后,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合同期三年。用工協議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五、工資待遇
按照中政辦函[2020]37號文件執行。待遇分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兩部分。崗位補貼按縣***工資標準支付(1400元/月),從縣級就業專項資金中撥付。社保補貼(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按政策規定繳納,其中單位應繳納部分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按規定比例列支,個人應繳納部分從崗位補貼中代扣代繳。
六、聘用人員的管理
根據中政辦函[2020]37號文件精神,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和縣人社部門雙重管理、個人檔案由縣人才交流中心代管。用人單位按照公益性崗位使用管理相關規定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日常管理,并對其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和工作紀律等情況進行考勤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送縣人社局備案。對于考核不合格或違反相關規定的,由用人單位與其終止用工合同。
七、工作紀律
1.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一旦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其應聘資格;應聘人員要服從組織安排,不服從分配者取消聘用資格。
2.參與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員要遵守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本次工作順利進行。如出現違規違紀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從嚴查處。
3.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組依據晉人社廳發[2019]59號、中政辦函[2020]37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研究決定。
中共中陽縣寧鄉鎮委員會
中陽縣寧鄉鎮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