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稷山縣公開選調公安局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公安隊伍建設,優化警力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公安系統公開選調綜合實戰能力強的***公務員(人民警察)充實稷山縣公安干警隊伍。
一、范圍及名額
此次公開選調面向全國公安系統,共選調公務員(人民警察)9名。
二、資格條件
(一)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除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資格:
1、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3、現已錄警授銜的在編在崗公務員;
4、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調所涉及的處分期限、影響期限等資格條件的計算時間,除有明確要求外,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8月31日。
三、方法步驟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20年9月15日至9月25日。
報名采取個人申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引進單位審核的方式進行,步驟如下:填寫《稷山縣公開選調公安局公務員(人民警察)報名表》一式兩份,調出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同意調出意見并加蓋公章;《稷山縣公開選調公安局公務員(人民警察)征求意見表》一份加蓋相關部門公章。提供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原件、復印及以下材料,交縣公開選調人民警察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初審。
1、《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首次評定授予人民警察警銜審批表》復印件;
2、《干部基本信息審核認定表》復印件、《學歷學位審核登記表》復印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轉正定級表》復印件;
4、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網學位驗證報告;
5、所在黨(團)支部出具的中***員(含預備黨員)、共青團員、入黨積極分子以及擔任黨(團)職務等相關材料;
6、現實表現鑒定材料:由單位出具現實表現鑒定材料并加蓋公章,主要內容包括本人基本情況、政治表現、工作及任職經歷、廉潔自律等。鑒定材料應注重寫實,重點為政治理論學習、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工作成效等,屬參與完成或與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業績,應寫明在其中所處的位置以及發揮的作用。相關內容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31日,字數應在1500字以內。
注意:1至3項需加蓋組織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根據國家關于公務員(人民警察)管理的有關規定和本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認證材料必須真實準確,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在選調各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選調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其選調錄用資格。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業務知識、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及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成績為取掉一個***分和一個***分后的平均分,小數點后保留3位有效數字。
如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選調名額而形不成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
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關于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用。體檢合格的,確定為***對象。
(四)***
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重點了解***對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全面了解***對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等,重點審核個人檔案“三齡兩歷一身份”,審查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政治表現情況等。
(五)公示
根據***情況,經縣公開選調人民警察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對擬選調人員在“稷山公安”微信公眾號公示7日。公示期間如有反映問題并經調查核實有影響選調情形的,經縣公開選調人民警察領導小組研究后,不予選調。
(六)錄用
公示結束無異議的,經縣公開選調人民警察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選調人員在原單位擔任科級、股級干部的,選調后保留職級待遇。本公告由縣公開選調人民警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報名地點:稷山縣公安局4011房間
聯系電話: 王警官 13363590889
楊警官 15364892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