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猗縣公開引進公安局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公告(一)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公安隊伍建設,優化公安系統專業人員結構比例,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公安系統公開引進綜合實戰能力強的***公務員(人民警察)充實臨猗縣公安干警隊伍。
一、范圍及名額
此次公開引進面向全國公安系統,共引進公務員(人民警察)12名,其中:男性崗位10名,女性崗位2名。
二、資格條件
(一)參加公開引進的人員,除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資格:
1、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3、現已錄警授銜的在編在崗公務員;
4、在公安系統工作三年以上;
5、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引進: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引進所涉及的服務年限、處分期限、影響期限等資格條件的計算時間,除有明確要求外,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8月。
三、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采取個人申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引進單位審核的方式進行,步驟如下:填寫《臨猗縣公開引進公安局公務員(人民警察)報名表》一式兩份,調出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同意調出意見并加蓋公章,《臨猗縣引進人民警察征求意見表》一份加蓋相關部門公章。報名者如實填寫并將此表連同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連同以下材料,交縣公開引進領導組辦公室進行初審。
1、《公務員登記表》《首次評定授予人民警察警銜審批表》;
2、《干部基本信息審核認定表》《學歷學位審核登記表》;
3、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登記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表》;
4、獎勵證書或獎勵登記表,以及在2020年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獲得縣級及以上通報表揚或獎勵的印證材料;
5、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所在黨(團)支部出具的中***員(含預備)、共青團員、入黨積極分子以及擔任黨(團)職務等相關材料。
7、現實表現鑒定材料:由單位出具現實表現鑒定材料并加蓋公章,主要內容包括本人基本情況、政治表現、工作及任職經歷、廉潔自律等。鑒定材料應注重寫實,重點為政治理論學習、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工作成效等,屬參與完成或與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業績,應寫明在其中所處的位置以及發揮的作用。相關內容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31日,字數應在1500字以內。
注意:3至5項需加蓋組織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報名時間:從2020年8月31日起至9月11日止。
報名地點:臨猗縣公安局410室
聯系電話:03598768688
詳情請登錄臨猗縣人民政府網查詢。
臨猗縣公開引進領導組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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