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縣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0〕30號)等政策規定和要求,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7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條件下的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4、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
本次共招聘47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單位、崗位和名額詳見《汾西縣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四、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職業資格、工作能力,以及獲國家認可的學歷、學位;
(六)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及以下;(1989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高校應屆畢業生崗位的招聘對象為: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2018年、2019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視同為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
2、“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服務期滿(含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崗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該專門崗位自動轉為招聘單位相應的招聘崗位。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期滿高校畢業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6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的意見》(晉政辦發〔2014〕42號)文件精神,勞動合同期滿,持有《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和《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的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3、招聘崗位有汾西縣戶籍要求的,是指公告發布時應聘人員常住戶口所在地為汾西縣或生源地為汾西縣。
4、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發布公告之日。
5、所學專業必須符合報考崗位專業要求(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所學專業名稱須與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標明的專業一致;如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報名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國外畢業留學生的專業由汾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結合崗位需求進行認定)。專業要求按具體專業名稱設置的,考生畢業證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一致。
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研究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應屬同一專業(類)。
6、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該崗位。
7、招聘崗位有從業資格要求的,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0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得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應聘者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9、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有關規定,本次招聘由汾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具體組織實施,采取筆試和面試的辦法,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與***、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20年9月7日8:00-2020年9月11日18:00。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汾西縣人民政府網(www.fenxi.gov.cn)
報考相關信息查詢網站:汾西縣人民政府網(www.fenxi.gov.cn)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汾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查要客觀、公正、及時。
本次招聘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依據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具體崗位要求,登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汾西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近3個月)免冠正面證件照。報考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通過咨詢電話進一步確認。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報名考試承諾書》,并對網上提交的個人信息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照相關規定,將失信情況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因信息填報有誤,或聯系方式不準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3、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招聘崗位。
4、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資格初審由汾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報名人員請于2020年9月7日8:00-2020年9月11日18:00在提交報考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如在9月11日18:00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它崗位。報名期間,每日下午19:00左右在汾西縣人民政府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一次崗位報名情況。
5、改報崗位
本次考試要求招聘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達到3:1,若招聘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達不到要求比例的由汾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調整招聘崗位數、降低開考比例或取消崗位,報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在汾西縣人民政府網(www.fenxi.gov.cn)發布通知。同時,工作人員會電話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鄉鎮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改報。在規定時間內未改報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改報。
6、準考證打印
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另外安排,請考生密切關注汾西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二)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1、筆試
(1)命題和閱卷:由汾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委托專業機構組織實施。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未達合格線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3)筆試內容:內容包括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公文寫作常識等。
(4)筆試結束后進行雷同卷甄別,發現作弊人員將嚴肅處理。
(5)考生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筆試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缺少證件及有關證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資格復審
對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由汾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組織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發給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時,須由考生本人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及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視同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的考生,須提供本人檔案存放證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應提供合格證;暫時未發放合格證的,可以先提供《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縣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市教育局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市委或市人社局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市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人社局蓋章);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提供退伍證。政府購買服務基層崗位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提供《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及《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定向、委培畢業生,須由定向、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若入圍成績***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期間,因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遞補,資格復審結束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3、面試
面試由汾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制定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1)面試對象的確定。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對象。
(2)面試命題由汾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委托有關***組織進行。
(3)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未達合格線者,不進入下一環節。主要測試報考者從事工作所需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臨場應變、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儀容氣質等方面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擇優”原則的招聘崗位,擬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70分。
面試成績與筆試成績權重相加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后一名出現并列,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筆試成績再出現并列,采取加試(筆試)的辦法等額確定進入下個環節人選。
(4)面試考官的組成。為確保面試工作的公平、公正,擬成立考官組。每個考官組五至九人,由有關方面人員和***組成,其中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參加面試的考官人數不得超過一人。每組設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擔任,主持本組面試工作。
面試結束后,任何環節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四)體檢和***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由汾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組織實施。參加體檢人員須持與本人報名時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到達指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在汾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指定的縣級人民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可明確提出復檢申請的時限),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進行會診,做出***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內容包括擬聘用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法紀觀念、道德品質、工作態度、專業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規定等。
應屆畢業生主要***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社區或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同時要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確認。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并提供個人完整檔案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方案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報汾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核準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并按時向汾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上報***結果。
在體檢、***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五)公示
經考試、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汾西縣人民政府網(www.fenxi.gov.cn)進行7個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發現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六)聘用與待遇
1、公示期滿,擬聘用對象經汾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審核同意后,報縣編委會予以研究,通過后由縣人社、編制、財政等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一式4份,個人檔案、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各1份備案。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
2、所聘人員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用人單位同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聘期五年。聘期內不得辭職、調動或報考其他崗位,如有違反,記入誠信檔案。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員享受應聘事業單位所在崗位全部待遇。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汾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六、疫情防控
為扎實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確保考務安全的要求,應考人員筆試疫情防控注意事項如下:
1、 應考人員須持健康碼“綠碼”和近14天行程未到達或途徑“中高風險地區”行程碼。
2、提供近14天的體溫單及考試疫情防控承諾書(統一模板)。
3、考前14天內如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中高風險地區人員接觸史和新冠肺炎疑似癥狀者,要在考前3天報告汾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
4、考試期間,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注意個人防護,建議佩戴口罩。
備注
1、打開微信支付,選擇城市服務,點擊防疫健康碼;打開支付寶,在主頁點擊領取健康碼或搜索“健康碼”,完成信息輸入即可獲取。
2、打開微信,搜索“通信行程卡”,授權查詢即可。
特別聲明:
整個招聘過程的具體事宜均安排在汾西縣人民政府網(www.fenxi.gov.cn)進行公告和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否則責任自負。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0357-6100902
附件:
1、《汾西縣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3、《疫情防控承諾書》
4、《近14天自我健康監測報告表》
汾西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組
2020年8月25日